人權是與生俱來的權利。所有人,無論國籍、居住地、性別、民族、種族、膚色、宗教、語言或任何其他身分,都生而自由和平等,且應不受歧視地享有相同的人權。這些權利都是相互關聯、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的。除非在特殊情況下,並按照適當程序,否則人權不應該被剝奪,例如一個人被法院裁定違反法律,他的自由的權利便可能受到限制。